未战先输,打不过就选择跑路。
才一个下午,他的自尊就已经扛不住公司势利眼的针对了。
都说七年时间,能换掉人体全身的细胞。
我回想起在大学军训晚会上那个红着脸朝我表白的少年。
他把花递给我的时候,脸红红的,手抖地吓人。
表白的话也说不利索,还得从裤子口袋里翻出小抄偷看。
在他和李雨娴背着我翻云覆雨的时候,少年在我心里,就已经永远地死去了。
此时的我还没有想到,今天会过得如此精彩。
重头戏,正在晚上。
12.加了个班,下班的时候已经是八点。
我们公司是早九晚六,但选择加班的年轻人是很多的,毕竟有免费的晚餐和公司班车。
刚从大门出去,还没走到电梯口,我就看到了李雨娴。
一改往日活泼可爱偏精神小妹的打扮,今天的她穿了一条白色的连衣裙。
头发不再是脏辫,不知道从哪里搞了一顶假发,柔顺自然,整个人看起来像一朵小白花。